「強制」捐贈器官?看看哲學家怎麼說 | 我要找工作
2015年10月12日—哲學家JohnHarris認為,強制徵收的確可能傷害逝者及其親戚朋友的意願,但相比帶來的極大好處(有多少生命因而獲救!),前者簡直微不足道。正如政府實施 ...
蘋果報導一篇標題為「高永文:政府研究強制捐器官[1]」的新聞,惹來許多網民批評強制做法如同搶劫,剝奪死者生前的意願,不該實施。
標題誤人,內文顯示高永文提倡的根本不是「強制捐贈」,而是一種稱作「認定同意」的制度。「認定同意制」與現時香港採用的「明確同意制」不同,前者認定人民同意死後會捐贈器官,若無表明反對,死後有用的器官將用作移植;後者則規定人民表明願意捐贈器官,才視為同意捐贈。
認定同意制源自現實的迫切性︰許多國家的器官捐贈率長期偏低,供需失調,令原本可救治的病人因缺乏器官移植而死,浪費龐大的醫療經費;但政府又不能侵犯自主權利,強制徵收,於是「怎樣提高器官捐贈率,又能尊重人民的意願」成了政府長期頭痛的問題。
此時,認定同意制提供了解藥良方:通過改變「同意」的規則,從而提升捐贈率。許多社會研究發現,實施認定同意制的國家,捐贈率遠高於明確同意制的國家。故此,愈來愈多國家立法推行認定同意制,包括法國、瑞士、意大利、新加坡、西班牙等等,不過香港仍然受到「保全屍」的傳統觀念所限,動議法案屢遭否決。
政府應否強制徵收器官?認定同意制是否最好的制度?
第一種反對論點採取極端立場,主張器官徵收根本不需要人們的同意。
哲學家John Harris認為,強制徵收的確可能傷害逝者及其親戚朋友的意願,但相比帶來的極大好處(有多少生命因而獲救!),前者簡直微不足道。正如政府實施強制徵兵、為查案強制驗屍,也不會產生侵犯人權的疑慮,為何不能容許政府強制徵收器官?
有種觀點與上述觀點相輔相成,它主張人沒有「死後權利」(posthumous rights)︰當一個人死後,「自我」就不存在,亦無所謂「自我」對自己的肉體擁有權利。權利只屬於具有自主能力的活人。若將這觀點加上結果考量,強制徵收似乎能被合理證成。
自由主義者卻反對強制徵收。自由主義者同意「人有捐贈死後器官救助他人」的道德義務,因為「人有維護彼此生命」的道德義務;但他們僅支持政府強迫人們執行 「不傷害他人」...
「強制」捐贈器官?看看哲學家怎麼說 | 我要找工作
器官捐贈是一個倫理上的難題 | 我要找工作
器官捐贈的抉擇:自願捐贈、預設默許,與家人意見 | 我要找工作
台灣人器捐,竟是亞洲最高!腦死捐贈 | 我要找工作
分享大愛, 談器官捐贈生命共同體的精神! | 我要找工作
荷蘭人死後擬強制捐贈器官 | 我要找工作
「器官捐贈」動議辯論(只發中文稿) | 我要找工作
台北市職缺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全職企劃人員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開出企劃人員職缺1 名,主要工作內容有:1.議題宣導相關活動企劃撰寫、執行、結案2.專案活動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