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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科目及學分對照表未列舉之其他相關學系所(含輔系)及相似科目,各大學可於規劃說明書中敘明,並經本部審查後核定。(二)分科/分領域教材教 ...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師資培育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特訂 定本要點。
二、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分為國民 中學學習領域主修專長、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及高級中等學校職業 群科等三種專門課程。 前項國民中學學習領域主修專長,適用於國民中學之學習領域主修專 長;高級中等學校共同學科,適用於各類型高級中等學校之共同學科 ;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適用於職業學校各群科、綜合高級中學各 學程。
三、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各大學)擬訂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 門課程,應依本部訂定之中等學校各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師資職 前教育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如附表一,以下簡稱本對照表) 及本要點規劃辦理,並報本部核定後實施。
本要點九十六年五月三日實施前各大學已經本部核定之師資職前教育 專門課程得繼續辦理,惟各大學應配合現行中等學校課程綱要重新檢 視修正校內培育各學科專門課程科目與學分,倘有新增或修正科目表 者,應報本部重新核定。
四、各大學規劃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報本部審核前,應了解現 行中等學校...
108 學年度中等教育學程之專門課程學分表 | 我要找工作
中等學校師資職前教育專門課程學分表(108學年度(含)以後 ... | 我要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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